在公示期限内,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、来电、来访的形式,向顺河回族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。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,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应署报本人真实姓名。自公告之日起,公示7天,监督举报电话0378-3388636。
附件:开封顺河回族区招聘建设局协管工作人员进入拟聘用人员名单.xlsx
顺河回族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
2013年1月24日